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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99年8月1日,「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改名為「國立金門大學」,環安中心亦隨之改名為「國立金門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自此環安中心主任,改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用火與消防管理

(一)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應為耐燃材料。
(二)暢避難路徑應保持暢通,不得堆積可燃物或阻礙通行之設施。
(三)各活動使用明火應建立申請與管理機制並納入消防防護計畫予以管理。
(四)各活動應確認活動地點符合法規與用途限制。
(五)務請於各式活動加強宣導用火、用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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