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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99年8月1日,「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改名為「國立金門大學」,環安中心亦隨之改名為「國立金門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自此環安中心主任,改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資源循環>教育部為提升大專校院資源回收及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之執行成效,請各單位、師長及同學共同落實推動校園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及一次性用品減量措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0723日臺教資()字第1152702273號。

二、為落實循環經濟及淨零排放政策,推動校園環境永續,請各單位依《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循環推動法》及環境部有關資源回收及一次用產品減量等相關規定,持續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及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措施,建立正確環保觀念。

三、校園內餐廳、福利社、商店、活動及會議辦理期間,優先採行下列措施:

(一)鼓勵教職員工生自備環保餐具、環保杯及購物袋。

(二)推動餐飲業者提供循環容器、可重複使用餐具或租借服務,並逐步降低一次性餐具使用量。

(三)校內辦理會議、研習、競賽、慶典及各類活動時,應優先使用可重複清洗使用之餐具,避免提供一次性餐具及瓶裝水。

(四)強化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設施管理,妥善設置分類標示,維持回收品質。

(五)定期辦理宣導活動及教育訓練,提升師生及校內餐飲業者環保意識。

四、教育部為協助落實執行,常見優良及待精進樣態說明如下:

(一)優良樣態:

1.校內餐廳全面提供可重複使用餐具,並建立清洗及回收機制。

2.設置循環杯、循環餐盒借用服務,鼓勵師生重複使用。

3.校園活動採自備餐具或循環餐具方式辦理,不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

4.資源回收桶標示明確,分類方式一致,並定期巡檢維護,降低回收物污染情形。

5.配合新生訓練、環境教育課程或校園宣導活動,加強資源回收及源頭減量教育。

6.校內餐飲業者提供自備餐具優惠或其他鼓勵措施,提高自備率。

(二)待精進樣態:

1.校內餐廳仍提供一次性免洗餐具,且未提供替代措施。

2.辦理大型活動、會議或研習時,大量使用一次性餐盒、餐具、杯具及瓶裝水。

3.資源回收桶未依規定分類,或垃圾與回收物混合丟棄,致回收品質降低。

4.回收容器內殘留大量廚餘或液體,造成回收物污染,影響後續再利用。

5.校園各場所垃圾分類標示不一致,致使用者易生混淆。

6.未定期檢視餐飲委外廠商或活動承辦單位執行情形,致減量措施流於形式。

五、有關校園資源回收及一次性餐具減量執行情形,每月均有統計候用,並將相關措施納入校園環境管理及永續發展工作推動事項,屆時呈現執行成效。

六、另為提升校園宣導成效,請各單位、師長善用環境部建置之「源頭減量生活行動網」(網址:https://sup.moenv.gov.tw/),運用網站提供之宣導文宣、影音教材、圖卡及相關教材資源,適時於校內環境教育、宣導活動、新生訓練及校園媒體等多元管道廣為宣導,鼓勵教職員工生落實資源回收及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共同實踐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之理念。

六、另外,金門縣為因應一次性產品容器減量參考資訊如下,歡迎多加利用:

(一)如何使用獺金杯:

網址https://kepb.kinmen.gov.tw/cp.aspx?n=C0CAC65114CB3B28

(二)金門縣提供/接受可循環容器店家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EjHZQUA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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