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環保資訊>金門縣廚餘類回收宣導

家戶廚餘回收分類方式為何?

"環保局回收之家戶廚餘分為「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兩類分開回收。
一、家戶配合廚餘回收,請依「生廚餘作堆肥,熟廚餘可養豬,如果分不清,全部作堆肥」之分類原則辦理。
(1)生(堆肥)廚餘為未經烹煮的食物,如:水果類、蔬菜類、園藝類、堅果類、殘渣類、硬殼類等。
(2)熟(養豬)廚餘為烹煮過的食物,如:米食類、麵食類、豆食類、肉類、零食類、罐頭類、粉狀類、調味類等。(提醒:金門108年起禁廚餘養豬,改製堆肥再利用)
(養豬廚餘:人可以吃的豬就可以吃)
二、請除去外部包裝,並請勿將筷子、湯匙、牙籤等雜物及垃圾混入廚餘中。
三、若對廚餘回收及分類有不清楚,請電洽環保局專線082-336823或鄉鎮公所清潔隊。

引用來源: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網址問答集相關新聞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