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99年8月1日,「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改名為「國立金門大學」,環安中心亦隨之改名為「國立金門大學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自此環安中心主任,改由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
勞動部「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辦法」第6條、第17條、第21條修正發布,修法內容涉及「申請職業災害勞工重建宣導之受補助單位」及「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協助該部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