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國家環境研究院公開徵求「115-116年度補(捐)助氣候變遷調適案例擴散研究計畫」,申請期限至115年10月30日止,歡迎師長及相關研究人員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一、為鼓勵國內大專校院及研究機構投入氣候變遷調適相關案例研究,建立在地氣候風險評估方式、工具與案例,並為政府施政注入新思維與新活力,國家環境研究院辦理旨揭補(捐)助計畫。

二、該計畫申請單位為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或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行政法人及相關研究機關(構)。

三、該計畫研究補助範疇為臺灣縣市尺度之氣候變遷受衝擊領域調適研究案例,包含水資源、土地利用、海岸及海洋、農業生產、生物多樣性及健康等領域,補助類型如下:

(一)類型一「調適研究示範案例」: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50萬元為上限,原則補助3案。

(二)類型二「調適研究培力案例」: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原則補助8案。

四、本計畫補助經費總預算為新臺幣1,550萬元,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

五、申請單位應於期限內至環境部「預算會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台(BAF)」完成線上申請資料填報,並依公開徵求書規定備文檢送申請計畫書及相關文件;詳細申請方式、應備資料及審查規定請參閱附件公開徵求書。

六、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及申請文件同步公告於本院網站,位置:首頁/公告訊息/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nera.gov.tw/zh-tw/news/3074.html)。

七、另請中央及地方氣候變遷調適相關主管機關惠予轉知曾合作或協力之學研單位(團隊)知悉,並鼓勵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者依公開徵求書規定提出申請。

八、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國家環境研究院氣候變遷研究中心陳誌賢助理研究員,電話:02-23222050分機66904,電子郵件:chihhsien.chen@moenv.gov.tw。

九、檢附旨揭公開徵求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