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高雄市政府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止,公開接受各界推薦「高雄市環境教育審議會」第八屆委員,歡迎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等相關專長之師長參與遴選。

說明: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規定辦理。

二、高雄市環境教育審議會任務如下:

()審議、協調及諮詢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

()審議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年度執行成果報告。

()其他審議事項。

三、敬請本校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社區參與等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代表。

四、推薦具體資格如下:

()曾任國內大專校院環境教育相關專長領域助理教授以上,而有專門著作。()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境教育相關專長領域副研究員以上,而有專門著作。()曾任各級政府機關()、事業或團體環境教育推廣實務工作,且表現優異。

()曾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或教師,且環境教育表現優異。

()長期擔任環境教育志工有卓越事蹟。

五、為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及發表意見,本屆委員聘任將納入青年、學生代表(18~40)參與環境教育事務,請貴校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代表。

六、為促進公部門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貴校所推薦之學者、專家代表(含青年、學生),可評估以女性青年、學生代表為先。

七、隨函檢附「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及「高雄市政府環境教育審議會委員推薦表」各乙份供參。

八、請於115313日前檢附委員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著作、資歷、績優或獲獎等證明文件,倘有著作影印封面即可。)各1份函送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