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3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101793號函。
二、近日台灣科技大學綜合研究大樓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為敦促學校就建築物之梯廳、樓梯間(安全梯)應保持暢通,不得置放雜物阻礙疏散逃生,相關措施如下:
(一)避難路徑應保持暢通,不得堆積可燃物或阻礙通行之設施。
(二)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應為耐燃材料。
(三)各活動使用明火應建立申請與管理機制並納入消防防護計畫予以管理。
(四)各活動應確認活動地點符合法規與用途限制。
(五)務必請於各式活動加強宣導用火、用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