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之職掌如下: 環保暨安衛中心之職掌如下:
◎規劃、督導各單位之環保管理業務。
◎規劃、督導各單位之安衛管理業務。
◎規劃、督導環保及安衛教育訓練。
◎研擬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督導相關系所實施。
◎向校長提供有關環保管理資料與建議。
◎其他有關環保及安衛管理事項。
環境保護之職掌如下:
◎實驗室毒化物與環保業務管理。
◎指導、督導各單位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推動學校節約能源政策。
◎其他有關環保管理事項。
安全衛生之職掌如下:
◎推展並執行安衛教育訓練相關業務。
◎教職員消防安全演練事項。
◎協助各系所實驗室、實習教室建立自動檢查制度。
◎職業災害調查及處理,辦理職業災害統計。